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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费案特侦组尚无法使用机密卷证 侦办陷胶着

2008年07月13日 1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7月13日电 特侦组侦办机要费案,6月初发函台“总统府”,请求进一步确认“绝对机密”案卷的使用范围、方式。项目小组指出,由于“总统府”至今尚未回函,确认复本是否可用,且台北地院并未同意将机密案卷借调给特侦组使用,使得检察官手上无卷可用,侦办进度陷入胶着。

  据“中央社”报道,“总统府”5月底依“机密保护法”规定,同意特侦组使用机要费被核定为“绝对机密”的案卷,但须依“机密保护法”规定,不得公开程序,也不能以案卷内容进行对质、诘问。特侦组认为“总统府”对同意使用范围叙述不够明确,6月6日再度发函“总统府”,要求进一步确认,但“总统府”至今并未回复。

  项目小组指出,特侦组于6月初同时发函给持有机密案卷的台北地院,调阅“总统府”所“同意使用”的机密案卷。不过,一个多月以来,特侦组尚未收到台北地院的回函,使得检方无卷可用。

  据了解,“总统府”日前曾致电特侦组,了解检方使用案卷的方式。项目小组回复指出,由于“机密保护法”规定“绝对机密不得复制”,使得侦、审机要费案的台北地方法院及特侦组必须同时使用一份机密案卷,有实质困难。

  项目小组表示,案卷中仍有不少“机密外交事项”,特侦组认同“总统府”不解密的决定,但期盼改核定为“极机密”等级,并由“总统府”制作副本,让法院及检方能同时进行侦、审程序,审理中的被告委任律师也能依副本辩护。

  据指出,“总统府”获悉特侦组的请求后,曾于6月中旬发函“法务部”政风司,要求提供相关法律意见。“法务部政务次长”黄世铭表示,政风司已于3日内将意见回复“总统府”,基于侦查不公开原则,不便对外说明具体内容。

  项目小组表示,在“总统府”没有同意特侦组使用机密案卷复本,以及具体详述“同意使用”范围的情形下,机要费案的侦办遭遇实质困难,期盼“总统府”尽速回复特侦组所请求的相关意见,让案件能顺利进行。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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