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侯宽仁
中新网6月25日电 台北地检署侦办马英九控告台“高检署”检察官侯宽仁制作特别费笔录不实案,24日首度开庭传讯前“查黑中心”书记官王昌国,王的证述偏向侯,与马英九欲控诉的内容不符,检方决定近期传讯马英九的诉讼代理人陈长文到案作证。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王昌国是前“查黑中心”书记官,去年4月特侦组挂牌后留任在特侦组,而侯宽仁则疑在办特别费案饱受舆论压力后,与另名同僚周志荣归建台“高检署”,检察官张介钦昨天下午2时开庭传讯王昌国,重建侯宽仁当时传唤马英九的开庭现场。
据了解,王昌国辩称,有关台北市府出纳吴丽洳、会计庄美珍的侦讯笔录,都是逐字逐句听侯宽仁与她们的问答后抄录、缮打,笔录内容侯宽仁看过,证人事后也在笔录上签署,当时两名女证人没并无特殊意见申诉。
马英九今年1月3日在特别费过关后,认为蒙受不白之冤,与侯宽仁起诉时诱导证人笔录有关,递状控告侯宽仁涉嫌伪造文书,并与陈长文联合告发候宽仁、沈明伦、周士榆3名检察官侦办前民进党主席谢长廷的秘书陈雨鑫时放水,涉滥行不起诉罪。
马英九指控说,吴丽洳出庭时被侯宽仁诱导讯问,吴的不确定答案,都被侯宽仁指示书记官王昌国作成肯定句的侦讯笔录,陷人于罪;庄美珍部分,侯诱导庄如发现自己没使用特别费即请款是否会核章?庄回答无从查考,却被记成当然不会核章。
针对伪造笔录部分,检方调阅检视有关07年1月25庄美珍、吴丽洳出庭的讯问录像带,翻译成书面版内容后,开庭传讯王昌国,王昌国作证后被饬回。
检察官认为,为维护马英九的诉讼权利,应给马英九充分陈述意见的机会,不过,由于马英九的地区领导人身分不宜轻率传讯,考虑先传讯替马英九撰写状子的律师陈长文表示意见,之后再决定是否要传讯侯宽仁出庭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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