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金援弊案中间人吴思材被法院裁定羁押禁见
2008年05月07日 03: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5月6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六日晚间经过三个多小时审理后,裁定台当局涉外部门金援弊案重要中间人吴思材羁押禁见。台北地方法院指出,吴思材涉嫌侵占公有财物罪嫌重大,并有串证、逃亡之虞,裁定将他羁押禁见。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检署在四月二十五日曾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将吴思材羁押,当时检方引用的罪名是违背职务期约受贿罪,但遭驳回,检方不服,提起抗告。
台湾高等法院六日上午裁定,认为吴思材涉案部分尚未厘清,且有逃亡之虞,将原裁定撤销,发回更裁。台北地方法院六日晚间七时召开羁押庭重新审理,并在晚间十时三十分做出裁定。
台当局涉外部门于2006年八月与金纪玖、吴思材达成口头协议,委托两人担任中间人,与巴布亚新几内亚谈判“建交”,并同意在两人于新加坡华侨银行设立的联名户头,由台当局涉外部门存入三千万美元,作为向巴布亚新几内亚提供技术援助的经费。这笔款项遭到侵吞,台当局涉外部门已经在新加坡委托律师追讨,台北地检署也分案侦办。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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