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长谈侵吞疑案:拨款程序“外交部长”说了算
2008年05月04日 14: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5月4日电 台当局“建交款”遭中间人侵吞疑案,传出检调将约谈台“外交部”财务会计人员以了解经费拨用过程,“外交部”会计长杨德川4日指出,汇款风险评估是业务单位职责,财务人员无权过问,只要“外交部长”指示拨款,会计单位就要付款。
据“中央社”报道,检方侦办“秘密外交”经费遭侵吞案,检方陆续传唤中间人吴思材、“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外交部长”黄志芳,试图厘清“秘密外交”经费巨款核款流程是否合法,媒体报道,检调近日将约谈“外交部”财务会计人员,以了解经费拨用过程。
外界质疑“外交部”是否评估过把这笔巨款汇到私人帐户可能风险,“外交部”会计长杨德川指出,风险评估是业务单位职责,会计部门无权评估,只管有无预算、拨款程序合不合法、以及拨款后是否有拿回单据报销。
杨德川解释,所谓拨款程序合不合法是指有权指示拨款的人是否核准,只要“外交部长”指示拨款,财务人员不能反驳或过问,“部长批了,我们就要付款,业务单位叫我们拨款到哪边就到哪边”。
至于汇款到私人账户是否符合惯例程序?杨德川强调,只要有权批示的人说可以就可以。
杨德川说,10亿新台币建交款项是在06年9月以暂付款的方式支出,至今仍未核销结案,依程序可保留5年,5年过后若仍未拿回单据报销结案,必须报请审计机关打成呆帐。
至于打为呆帐的后续处理方式,杨德川表示,以前从来没有碰过这种案例,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目前此案已进入法律程序究责。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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