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绿营指控贿选 国民党"立委"江连福获判无罪
2008年04月30日 15: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4月30日电 在台湾“立法委员”选举时闹得沸沸扬扬的国民党籍“立委”江连福疑似贿选案,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审理终结,认定犯罪事证不足,判决江连福无罪。
据“中央社”报道,在选举竞选期间,民进党“立委”候选人简肇栋阵营提出江连福与台中县大里市民代表陈连吉的对话影片与录音,指控江连福向陈连吉进行贿选。此案经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侦查后对江连福提起公诉。
不过,台中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相关录音并不合法,不具证据能力。录像内容虽有证据能力,但没有声音,无法证明江连福向陈连吉行贿。
陈连吉作证时指证,他与江连福之间交付新台币五万元是属于行贿用的“桩脚”费,但江连福则辩称是陈连吉的政治献金,双方各说各话。
承审法官发现,陈连吉作证时,对于两人见面的时间说法前后不一,且无其它事证足以证明其说辞为真,认为纵使这笔钱不是政治献金,也不能便认为是贿款,因此判决江连福无罪。据悉,此案还可以提起上诉。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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