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获判无罪定谳 民进党称“遗憾但不意外”
2008年04月24日 17: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4月24日电 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台“最高法院”今天驳回检方上诉,马英九无罪定谳。民进党团干事长赖清德表示,“遗憾但不意外”。
据台湾媒体报道,马英九特别费案,台“高等法院”去年12月间判马英九无罪、市府秘书余文应执行一年有期徒刑,经检方提起上诉后,“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维持二审判决,全案定谳。
赖清德召开记者会表示,对判决结果感到遗憾,但并未出乎意料之外,原因是马英九已当选,不相信“最高法院”敢作出不同的判决。“马英九也成功地在诉讼中让余文成为代罪羔羊。”
赖清德指出,马英九已当选,在任期内受到“宪法”保障,但未来期待台湾的司法对马英九特别费案的认定继续进行研究,也相信一定会有学者、专家及有志之士接踵而出研究本案。
赖清德表示,虽“最高法院”维持二审判决,但马英九在特别费案中是否有罪,这是事实问题,马英九自己要很清楚。
民进党“立委”翁金珠也指出,民间一直有传说,马英九当选后特别费再怎么审判,今天的这种结果都是预料中的事。对于判决,大家自己都有自己的看法,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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