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敦义绯闻录音带案 民进党"立委"提"证据"挺谢
2008年04月15日 13: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4月15日电 台北检方日前认定十年前高雄市长选举期间吴敦义绯闻录音带来源于谢长廷。民进党“立委”管碧玲今日提出三项“物证”以及两项“人证”指出,录音带绝对不是由谢长廷所提供。管碧玲还说,涉案人陈春生手中并没有录音带母带,真正的母带应该是在高雄地方法院。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管碧玲今天找来两个“人证”,分别是吴敦义的前助理胡耀仁,以及吴敦义控告陈春生时陈春生的委任辩护律师高宗良。
胡耀仁指称,1998年发生录音带事件后,吴敦义的小姨子接获高雄市府员工的线报,这卷录音带是出自于某家金饰店,因此他陪同吴敦义的小姨子上门理论并大吵一架。虽然当时的老板娘否认是他们所提供的录音带,但是胡耀仁指出,最后证实的确由这家金饰店老板流出录音带,但是侧录者不是金饰店的老板,而是另有其人。
高宗良则宣称,陈春生对外称开记者会前就已经针对录音带进行鉴定,但是当初他帮陈春生辩护时,已经证实是记者会后才交鉴定,陈春生说的不是事实。况且当初的母带没有进行笔迹鉴定。
管碧玲并且拿出三项“物证”,包括吴敦义控告陈春生三审定谳的判决书,以及事发当时的媒体报道,都指出陈春生在记者会前并未将录音带交鉴定。而陈春生私下写给录音带鉴定者江文瑜的道歉信,内文包括“承蒙见义勇为”、“本案录音带真人真事”等,都可以证明陈春生是在记者会后才把录音带交鉴定,而且陈春生本来就知道此事为真。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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