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选会":"大选"投票日禁任何竞选助选活动
2008年03月21日 1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3月21日电 台湾“中央选举委员会”今天(21日)表示,3月22日是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投票日,投票日当天不能从事竞选或助选活动;违者依法可处新台币五十万至五百万元以下罚锾,经制止不听者,还可按次连续处罚。
据“中央社”报道,台“中选会”指出,竞选或助选活动,包括政治人物在投票日当天接受媒体访问的内容,若有助选、竞选嫌疑,当地县市选委会都可依法办理;投票当天不得播送广播、电视竞选广告或在平面媒体刊登竞选广告,也不可以在报纸中夹带竞选宣传品。
另外,针对投票日手机短信拜票的行为态样,台“中选会”表示,“只要可以认定,就可以开罚”;如何“认定”,就是确实有人为特定候选人、政党拉票,以短信为例,就是须有短信内容并查到发短信的人;如果有人能提出确实证据指某人在投票当日打电话为特定候选人、政党拉票,拉票的人就会被罚,且当地县市选委会监察人员就可开罚。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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