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最高法院"撤销赵建铭所涉台开案原判发回重审
2007年12月28日 17: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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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六月二十六日,台湾高等法院对陈水扁女婿赵建铭所涉台开案做出二审宣判,刑期由一审的六年加重为七年。宣判后,台湾电视记者立即在台湾高等法院的地上制作赵建铭二审被加重判刑的演示牌。 中新社发 耿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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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28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陈水扁女婿赵建铭和亲家赵玉柱因为涉及台开内线交易案,今天六月被台湾高等法院分别判处七年和九年半有期徒刑,还要各并科罚金三千万。不过案件上诉经过台湾“最高法院”审理后,台湾“最高法院”认为,台湾高等法院对于如何计算内线交易犯罪所得的数额,并没有说明清楚,因此,决定将原判决撤销,发回台湾高等法院重审。
报道说,赵建铭被认为涉嫌利用权势获取影响台开股价的重要讯息、进场买卖台开公司股票,并获得巨额的经济利益,由于台湾高等法院计算认为,被告的共同犯罪所得金额超过一亿元以上,因此,依照“证交法”规定,加重赵建铭等四名被告的刑度,赵建铭二审获判七年徒刑、并科三千万罚金,赵玉柱因为还涉及侵占“台湾省桌球协会”款项,因此被判处九年半徒刑,并科三千万罚金,至于前台开董事长苏德建、宽带房讯总经理游世一二审也被判有罪。案件上诉经过台湾“最高法院”审理后,台湾“最高法院”认为,高等法院对于犯罪事实认定没有查清楚,因此以三点理由将原判决撤销,发回高等法院更审。
台湾“最高法院”刑庭发言人纪俊干说:“计算内线交易犯罪所得的数额,究竟是要采取差额说或者什么加重条件,这个部分,他没有说清楚,就是那个计算方法要采取哪一说,还有那个计算时点,哪一个作基准点,这个里头,没有讲得清楚。”
至于,赵玉柱涉及侵占的部分,也被台湾“最高法院”一并发回高等法院更审。
【编辑: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