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0日电 台当局“法务部长”施茂林今天称,高雄市长选举走路工无罪判决一案,仅是个案,不影响明年“立委”选举的查贿工作;最近已有两起走路工案件被判决有罪,呼吁民众不要以身试法。
据“中央社”报道,高雄市长选举走路工一案,法官认定发放的(新台币,下同)五百元是工资,不是贿选,因此判决无罪。外界认为这样无异是鼓励贿选。对此,施茂林表示,这个判决仅是个案,最近已有两起三百及一千元的走路工案件,根据“选举罢免法”,一审分别判决三年二个月及三年六个月,刑期相当重,因此,并不影响明年“立委”选举的查贿工作。
施茂林说,“最高检”也根据社交礼仪及风俗民情,列举出五项不足以构成贿选行为,包括参与民俗节庆、庙会、婚丧喜宴,赠送礼金、礼品;选举造势活动提供民众茶水、炒米粉、便当及汤类;选举造势活动的衣帽;赠送门联、桌历、日历及月历等;单纯动员群众,以车辆载运往返竞选活动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