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6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中选会”计划自12月8日起在无线电视频道分别举办五场第三号“公投”案(“讨党产公投”)意见发表会与五场第四号“公投”案(“反贪腐公投”)的辩论会。五天的意见发表会及辩论会,将分别由台“中选会”五位“委员”担任主持人。
台“中选会”称,根据相关规定,每一个“公投”案发表会或辩论会至少应办理五场;每场次以同意“公民投票主文”者为正方,不同意“公民投票主文者”为反方;正、反意见发表时间,各为三十分钟,并得分段交叉进行。
台“中选会”表示,第三号及第四号“公投”案的提案领衔人都已分别推荐五位代表参加,代表反方的“立法院”则未派出代表。
不过,代表反方的“行政院”在第四号“公投”案推荐两位代表,也有三个民间团体依照程序申请为第四号“公投”案的反对意见者,他们也可推荐三位代表。
也就是说,“讨党产公投”案仅有正方,没有反方代表,将以“意见发表会”形式办理;“反贪腐公投”案有正方与反方代表,将办理“辩论会”。
台“中选会”办理意见发表会及辩论会的日期为12月8日、9日、12日、15日以及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