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2日电 针对一阶段领投票,台当局“立法院长”王金平22日指出,上届“大选”采两阶段领投票运作顺畅,为何要把事情复杂化?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曾永权表示,若因一阶段领投票导致选举失败,“中选会”主委张政雄应负全部刑事责任。
据“中央社”报道,张政雄指出,泛蓝18位县市执意采取两阶段领投票可能会涉及刑法“妨碍投票”的规定。
对此,王金平指出,上届“大选”施行两阶段领投票过程顺利圆满,为何不能比照办理?一阶段领投票作业,领票不致产生问题,关键在于投票恐衍生争议。
曾永权指出,有两个民进党执政县市“首长”对于明年“大选”采一阶段投票作业“立场已有松动”,但不方便透露。二阶段可确保“立委”与“公投”选票不致投错票匦、开票作业顺利进行,若“立委”选举采两阶段投票,预估选举日当天投开票作业最迟晚间7时30分即可结束。
曾永权说,采一阶段投票不但易使选举人投错票匦,且按“中选会”说法,投错票匦也算有效票,如此投开票作业势必拖延至晚间10时,若因此造成疏失、争议甚至衍生为暴动导致选举失败,张政雄应负全部刑事责任。
曾永权批评,连“中选会”内部民调近八成受访者支持二阶段投票作业,可见泛蓝执政的18县市坚持两阶段投票合情、合理、“合宪”又合乎民意期待,不解为何“中选会”就是要一意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