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2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引爆高雄市长选举争议的“走路工案”明天(11月23日)宣判,国民党议员要求陈菊应该为“走路工事件”抹黑,向黄俊英道歉,但民进党议员则力挺陈菊。陈菊之前曾经说过:“如果走路工事件宣判证实没有这回事,会向黄俊英道歉”。不过,陈菊今天再度解释:“走路工案确有其事”。据此分析,陈菊应该不会为走路工事件向黄俊英致歉。
国民党籍市议员黄柏霖日前援引高雄市长选举官司二审判决书指出,法官认为陈菊竞选团队因为“走路工事件”召开记者会直指“黄俊英贿选抓到了”等行为,有损黄俊英名誉以求取胜选之嫌,但此种行为应经由立法程序明文规范才足以为裁判的依据;在立法未将抹黑及诽谤明列为当选无效的事由前,法院无法判决市长选举是当选无效。黄柏霖表示,陈菊官司之所以能获胜诉是因为尚未立法诽谤及抹黑足以列为当选无效的事由,而并非不存在抹黑及诽谤的事实。他坚持陈菊应向黄俊英道歉。黄柏霖表示,“走路工事件”二十三日将会做出判决,他要求届时陈菊应向黄俊英道歉。
报道说,之前在黄柏霖的追问下,陈菊说过:“如果走路工事件宣判证实没有这回事,会向黄俊英道歉”。不过,民进党籍议员林莹蓉今天对陈菊提出相同的问题,陈菊再度解释是:“走路工案确有其事”。由此分析,陈菊应该不会为走路工事件向黄俊英致歉。
陈菊称,走路工事件,她的竞选总部在当中的角色就是揭弊。法律讲的是证据,走路工案或许有人担起责任,但不代表背后就真的没在进行。陈菊说,“走路工事件是事实,是一起贿选案。”
闹得沸沸扬扬的走路工事件,陈菊一方坚持是揭穿贿选,黄俊英一方不满遭到栽赃,但检察官侦结“走路工案”只起诉两人:“黑松”蔡能祥,“古意”古锌酩。因为检察官认定:“走路工案”是支持者主动发起为黄俊英造势,既跟黄俊英竞选总部无关,也认定不是陈菊总部自导自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