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6日电 台湾“中选会”今天下午开会,讨论决定“公投”票与选举票采一阶段还是两阶段领投票。一旦一阶段领投票方式获通过,国民党“立院”党团将立刻举行记者会回应。据了解,国民党的反制手段,将循法律途径认定“中选会”的决议违法违“宪”,不具效力。蓝营“执政”的18个县市仍将自行采取二阶段投票,正面“宣战”。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曾永权表示,18个县市的“选委会”做出两阶段领投票的决议,而且也都行文“中选会”;若“中选会”仍旧漠视地方“选委会”的意见,实行一阶段领投票,“18县市将依原来的决议执行”。
曾永权说,由于各县市现在都在总质询期间,18个县市的首长基于尊重地方议会职权,不会特地北上台北;但是国民党团已经跟18个县市的首长有共识,党团的回应也代表18个县市的立场。
此外,国民党团也将循法律途径。曾永权说,依据“选罢法”,投开票所的设置、管理属于各级“选委会”的业务;且一阶段投票,民众必须表态拒领“公投”票,形同表达立场,违反“宪法”中自由、秘密的原则。“中选会”所通过的不过是行政命令,违反法律跟违反“宪法”因此无效,地方“选委会”当然得以拒绝执行。
国民党团将向司法机关告发投下赞成票的“中选会委员”渎职。曾永权说,“合议制也不能做出违法的决议,谁做的决定谁负责。”国民党团呼吁“中选会”的“委员”不要为政治服务,成为伤害台湾“民主”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