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2日电 岛内首部完整规范广电媒体的“通讯传播管理法草案”出台。台湾“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11日表示,由于岛内社会充斥族群对立气氛,“NCC”特别增列“禁止煽动族群仇恨或性别岐视”条文。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NCC”官员表示,由于台湾地区广播电视与电信,目前分别隶属于岛内“广电三法”与“电信法”监理,在二者开始跨业经营后,衍生监理不平衡问题,“NCC”希望透过“管理法”的立法,解决“监理不对称”问题。
另外,鉴于岛内媒体政治色彩越来越鲜明,为落实媒体自律,“NCC”也在台湾记者协会要求下,于第148条增列广播电视“不得煽动族群仇恨或性别岐视”,违者将处以新台币三万到一百万元的罚款,若没有在限期内改善,还得以连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