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0日电 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侦办特别费案,有关当局“司法院长”翁岳生部分卷证已整理、清查完毕,不排除近期内传唤翁岳生到案说明。“特侦组”主任陈云南10日指出,依规定,检察官实施侦查非有必要,不得先行传讯被告,但基于侦查不公开,不对个案提出说明。
据“中央社”报道,“特侦组”在4月2日成立后,12日接获由“高检署”检察官陈瑞仁所移交的案卷、报告,14日正式分案侦办苏贞昌等人的特别费案。
其中,苏贞昌、吕秀莲、谢长廷与游锡堃、陈唐山部分,列为“查字第十号”,由沈明伦、侯宽仁、周士榆三位检察官侦办;翁岳生部分则由朱朝亮、吴文忠、李海龙三位检察官侦办。
“特侦组”侦办特别费案4个多月以来,已向“审计部”等机关函阅原始凭证等,清查比对研析相关凭证资料文件7000余份,又函金融机构调阅往来明细、消费明细等资料400多函次。其中,陈唐山部分已清查完毕,“特侦组”已在6月8日已将他传唤到案说明。
翁岳生特别费案部分,“特侦组”清查他的相关资金往来及流向,并函相关公司行号查证发票消费等资料,检察官也已传唤“司法院”相关承办人员到案,说明翁岳生特别费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