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6日电 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侦办特别费案,由于“国安会秘书长”陈唐山在“外长”任内发票已完成调阅查核,承办检察官在今年6月初已通知其到案说明。“特侦组”主任陈云南今天(26日)指出,陈唐山目前仍为“查”字案被告,并未改变身分,基于侦查不公开原则,不便透露案情。
据“中央社”报道,陈云南表示,相关案件自分案以来,已密集持续进行查证,请各界静待结果。
办案人员指出,由于陈唐山在“外交部长”任内特别费金额较低,所核销的原始凭证较少,“特侦组”已于5月底将相关卷证清理完毕,并在6月初传唤陈唐山说明,陈唐山在侦讯过程中“相当配合”。
办案人员表示,经清查特别费原始凭证并传唤到案说明后,陈唐山目前仍为“查字案”被告,犯罪事实并不明确,若有必要将再度传唤陈唐山说明。
陈唐山在去年7月间公开对外表示,他在“外长”任内曾向朋友索取发票核销机密费。前“查黑中心”当时主动分案交由检察官侯宽仁侦办。“特侦组”在今年成立后,将陈唐山及民进党天王特别费案签分“查字第十号”,由沈明伦、侯宽仁、周士榆三位检察官侦办。
“特侦组”侦办特别费案3个多月来,已向“审计部”等机关函阅原始凭证等,清查比对研析相关凭证资料文件6000余份,又函金融机构调阅往来明细、消费明细等资料近400函次。
另外,检察官共清查相关当事人资金往来及流向等2万余笔,并函相关公司行号查证发票消费等资料1300多函次,传讯会计、出纳等相关证人近百人次,查证核销等相关流程,办案人员每天均积极进行相当繁复费时的查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