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0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检察官侯宽仁起诉马英九特别费案,被质疑笔录登载不实。而多年前由侯宽仁侦办的周人蔘电玩案中,也曾有人在出庭时抗议他们的笔录遭张冠李戴、抽换撕毁,以及侦讯录像带下落不明,而直接影响到往后官司的判决。
周人蔘案发生至今已十余年,记者循线找到目前都已离开警界的两名涉案少年队官警,具名还原当年接受侯宽仁侦讯的情景。
案发前在少年队担任小队长的郑同国表示,当年侯宽仁在侦讯时问他的第一个问题是:“李同贤(另一涉案嫌犯)是否曾转交贿款给你?”郑同国答,“没有。”此时,侯宽仁突然转身交待书记官“把录音机打开”,郑同国趁此空档瞄了一眼桌上的笔录纸,发现笔录上竟然把他的回答写成“是”。郑同国立刻起身抗议登载不实,侯宽仁才交代书记官改写成“不是”。一字之差,左右了整场官司的命运,郑同国最后虽被判无罪还了清白,但仍因遭起诉而被迫离开警职,至今仍让他感到不平与冤屈。
担任少年队总务的黄水田的遭遇更离谱。黄水田说,他第一次侦讯时坚决否认收贿,被侯宽仁收押,后来借提二次侦讯时,调查局干员威胁他“你不说就要对你家人不利,要让他们流落街头”。当时黄水田的父亲卧病在床,加上被胁迫的恐惧,黄水田为了争取交保,硬着头皮承认。后来在法院开庭时,黄水田要求公布当时侦讯录像带,以证明受胁迫非法取供。但离奇地是,被列为重要证物的录像带竟然找不到了,官司缠讼十余年,至今还在更审,那卷关键录像带却始终石沉大海,被免职的黄水田拿不到退休金,只能靠替人雇店维生。
承审过周人蔘案的一位法官指出,当年侯宽仁在周案中侦办同为台北检察官的张振兴,就有故入人罪之嫌。张振兴因借贷二百万元给周,按月收取六万元利息,结果被指为投资电玩,依赌博罪起诉,但二审以证据不足判决无罪。
在岛内警界原被誉为明日之星的前嘉义市警局局长程文典,也因周案黯然下台。侯宽仁当年一方面认定他与周交情深厚,一方面又根据已故刑警聂绪雄太太蔡丽的证词,指程文典曾在她的家中收过周人蔘的钱。
承审法官不信,老实不客气在判决中反驳说,“程位高望重,前程似锦,岂能为区区二十万元,不但不知掩人耳目,反在证人如炬眼光下收钱,是利令智昏?殊难令人置信。”
另外,侯宽仁五年前侦办云林县土库镇废土堆置场案,辩护律师刘炯意也指侯宽仁侦讯被告张隆生时,笔录与录音内容严重不符,法院最后撤销该讯问的证据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