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0日电 马英九特别费案惊爆检察官制作证人笔录不实争议。在台北法院昨日进行的庭审中,反对勘验侦讯录音光盘的公诉主任检察官却把火气发向了审判长。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甚少发言的公诉主任检察官黄惠敏昨日难得开口,却令在场旁听者都感觉到他的情绪波动。当审判长讯问是否勘验证人吴丽洳侦讯录音光盘后,黄惠敏脸带愠意,针对吴丽洳侦讯内容曝光,一开口就说,“首先针对辩护人法庭以外的动作提出严正抗议。”
黄惠敏拉高分贝指责律师的动作,让审判长蔡守训相当不悦,认为发言未针对是否勘验表示意见,马上制止。并表示,检察官如果要抗议辩方,可以在法庭外另行以发布新闻稿方式,检辩双方要在法庭外发布新闻,这是言论自由,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不可以,希望检方不要在法庭上浪费时间。
闻听此言,黄惠敏火气更大,回称:“第一,我要声明,这是辩护人声请勘验,不是检察官,所以不应该先问检察官的意见。”
蔡守训也立即面向站着发言的黄惠敏,以审判长指挥诉讼的职权说,“好,请坐!”然后讯问辩方意见。律师表示,吴丽洳的侦讯录音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单据,与本案起诉犯罪事实无关。但有争议的领据部分,制作笔录与实际陈述有出入,应该勘验。在证据上经过勘验后,也应该以公判庭上勘验内容,取代检察官制作的笔录。
听完律师的说法,黄惠敏再度动怒表示,迄昨日开庭前都没有收到辩方声请提前勘验,接着说,三分钟前才当庭收到辩方声请状,从报纸上却已经看到译文,“辩护人要求今日勘验,律师的思维完全是自私的,只想到自己受委任的案件,却不知我们下午还有余文案。”
黄惠敏又说,方才要提出严正声明,是尊重法庭,因为检方从未在法庭外,主动发布新闻;而这次证明笔录内容和译文却外泄,强烈要求合议庭约束律师这种举动。
一直耐着性子的审判长,听完检方情绪性的发言,不禁也高分贝说:“检察官请告诉我,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约束辩护人发布新闻?”黄惠敏同样拉高音量回说:“合议庭口头约束律师郑重行使权力,有这么难吗?”
审判长这时严正表示,“我只能说各自尊重检辩的职权,至于检辩双方法庭外的举动,要负的法律责任,这是各自负责。”然后宣示合议庭评议结果,勘验时间还是依原订庭期的下周一下午。终于结束了特别费开审以来,场面气氛最火爆的庭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