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9日电 民进党08年“大选”参选人谢长廷针对玉皇宫政治献金案16日向“最高检察署特侦组”提出声请,要求保全有利于谢长廷的证据。“特侦组”主任陈云南今天19日表示,承办检察官18下午收到声请书,将依法处理。
据“中央社”报道,岛内相关法规规定,告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辩护人于证据有湮灭、伪造、变造、隐匿或碍难使用之虞时,侦查中得向检察官声请保全处分。条文也规定,检察官受理声请后,除认为不合法或无理由予以驳回外,应于5日内为保全处分。
据悉,谢长廷16日委任律师袁秀慧召开记者会,对于玉皇宫案,为避免当时调查有利谢长廷的证据,因政治动作或者少数特定人士的攻击遭湮灭或隐匿的危险,依法向检察官声请保全相关证据,并要求检察官5天内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