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4日电 台当局“行政院”今天(4日)撤销“NCC”对“中广”股权转让案的许可,还要将“NCC”委员移送法办,对此“NCC”回应指出,根据大法官相关解释,“政院”不可以干预独立机关对个案的处分,此举不但违法更是犯了“历史性的错误”。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针对“行政院”撤销“中广”股权转让的许可,“NCC”副主委石世豪指出,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像“NCC”这样的独立机关,行使法律不受上级机关指挥监督,而且根据大法官613号的解释,大法官也认为,“行政院”不可以去干预独立机关对个案的处分。
据了解,对于“行政院”撤销“NCC”的处置已经不是头一回,上次“行政院”已经撤销过。石世豪也予以驳斥,他指出,上次“行政院”违法撤销“NCC”做的处分“NCC”根本就没有接受,“行政院”这次是一错再错。石世豪指出“这次……不但是法律上的错误,‘宪法’上的错误,甚至是历史性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