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9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今(29日)审理“国务机要费”案,厘清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经手“国务机要费”是否使用在“机密外交”。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刘寿嵩今天说,合议庭在听取检、辩看法后会决定是否归还侦办中的“国务机要费”相关机密资料。因涉及“国家机密”,庭讯不公开。
据“中央社”报道,法院上午传唤前“总统府副秘书长”、现任“外交部长”黄志芳、马永成、杏林新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种村碧君,以及转交钱的中间人士张维嘉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顾立雄指出,“大法官”解释文指“国防”“外交”与两岸事务为“国家机密”特权的范围,“国务机要费”是执行被“宪法”赋予的特权,本案的调查已经侵犯到“总统”的特权,并且有“机密”外泄之虞,因此,强烈要求采取适当的作为,让“机密资料”回到陈水扁手上,确保“机密资料”不外泄。
据了解,在“国务机要费”案中,相关“国务机要费”在2004年7月至2005年4月间,汇款给某岛外公司约新台币1800万元;另外,2004年11月间资助某位在岛外人士美金约10万元,也是从“国务机要费”支出,直接负责人都是马永成。
马永成在开庭20分钟后手持牛皮纸袋相关资料搭出租车到“地院”出庭。法院则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并未开放旁听。黄志芳28日向合议庭请假,种村碧君也以今天凌晨因心脏病临时生病送医,医嘱宜多休息为由由公司代表陈易昱出庭,并且持台大诊断证明当庭向合议庭递状请假。
陈水扁则透过“总统府”发文,要求将侦办中的“国务机要费机密资料”在5日内归还。审判长蔡守训上午指出,合议庭在28日下午已收到声请书,依“法院组织法”定,有关涉及“国家安全”、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者,裁定自29日起开庭程序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