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4日电 台当局环保部门日前正式回复教育部门,指出在“中正纪念堂”侧边悬挂“台湾民主纪念馆”布幔的做法,违反了“废弃物清理法”,应立即拆除。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环保官员说,教育部门主动发函看似“白目”,不过深入研究后发现,显然有高人指点,直接挑明问悬挂两大两小总计四个布幔,是否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条第十项“不得张贴或喷漆广告污染定着物”规定。
环保部门响应,挂布幔是“挂”,并非张贴或喷漆,所以并没有违反这个项目。不过“废清法”第十一项中保留基层授权,明订“其它经主管机关公告之污染环境行为”,也适用该规范。
也就是说,基层政府只要依此项授权自行公告何种行为是污染环境行为,即可依法开罚。违反此项规定者,可处新台币一千两百元到六千元罚款,限期改善,届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可按日连罚。
台北市政府早在去年八月四日,就依以上规定授权公告“污染环境行为”。公告事项的第一款指出,在指定清除区内,未经许可不得在户外地面、道路、骑楼、或建筑等地上物,以张挂、悬挂、黏贴、钉定、彩绘、喷漆等方式置放广告物。
环保部门表示,教育部门在“中正纪念堂”侧边悬挂布幔,毫无争议已符合台北市府所公告的“污染环境行为”,可依法开罚。由于违法事实非常明确,即使诉愿也几乎没有成功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