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日电 台“高院”1日继续审理台开案,赵玉柱的妻子简水绵出庭具结作证,她细述赵建铭的500万元(新台币,下同)脐带血代言费的资金运用、流向;并支持赵建铭的答辩词,强调赵建勋的账户是赵玉柱在使用,资金也是赵玉柱的。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在庭审中,赵建铭也当庭诘问证人,彰银投资专员曾雯敏证实,彰银本来就要卖台开股票,并非赵建铭出面才释出台开股票。
该案一审判决认定赵建铭与赵玉柱间有资金流通使用,证据即是2004年10月28日的生宝科技公司500万元代言费汇入赵建勋华南银行账户,赵玉柱曾用此账户汇款300万元购买台开股票。“高院”审判中,赵建铭极力撇清他与父亲赵玉柱间有资金流通,并强调以母亲简水绵名义购买的台开股票,并非他出资购买及持有的。
简水绵证称,赵建勋在华南银行的账户是赵玉柱在用,资金也是赵玉柱的。至于2004年10月28日赵建勋账户多了500万元支票。简水绵说,赵玉柱告诉她,那是赵建铭代言脐带血的报酬。简水绵证称,500万元支票有兑现,赵建铭也告诉她,他要用300万元,请她转存到台新银行赵建勋账户,这个账户是赵建铭给付信用卡使用的账户,另200万元由她保存。
简水绵证称,另200万元经她加100万元,拿去台新银存定存(2004年11月24日至2005年5月24日)赚利息,到期后她转回到自己的账户。后来,她经赵建铭同意,以这200万元转买统一安联保险,兄弟各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