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0日电 国民党“立委”邱毅因为2004年冲撞“地院”被判刑确定,由于没有褫夺公权,邱毅不会请辞“立委”职务。民进党提议修改“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要将邱毅解职。不过这项“邱毅条款”今天(10日)在“立法院程序委员会”闯关失败。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民进党提案修改“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增定第74条,当“立委”被判决当选无效、触犯“内乱外患罪”、触犯“组织犯罪防治条例”、或者刑事判刑确定被宣告徒刑、被保安处分或感训处分、被褫夺公权或受禁治产宣告,则“立委”职权及职务就遭到解除。
如此,邱毅将因为刑事判刑确定被宣告徒刑,丧失“立委”身份,不过这项修法提案遭到国亲的封杀,无法排入13日的“院会”议程。
此外,在“程委会”遭到封杀的法案还包括“中华邮政”改名相关的“邮政四法”以及“监察院”人事同意权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