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三月二十六日电(记者 耿军 吴庆才)针对台湾当局要拆除“中正纪念堂”围廊的动议,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今天组织专家会勘“中正纪念堂”,以寻求这一台北市地标建筑免于遭毁的良策。
二十六日上午九时,台北市文化局副局长李斌、二科科长邓文宗在“中正纪念堂”大中至正门,冒雨迎候由六位专家学者组成的中正纪念堂案文化资产鉴定项目小组前来现场首次会勘。
这六位专家学者是:建筑专家汉宝德、李干朗,环境景观规划专家马以工、郭琼莹,研究文化美学的林谷芳,都市规划专家胡宝林。汉宝德担任召集人。
专家们从“中正纪念堂”大中至正门出发,沿广场、音乐厅、回廊、大忠门、堂馆、民主大道、戏剧院会勘。正在回廊避雨的阿公、阿婆向专家反映说:“这回廊可遮太阳晒、可避雨水淋,清晨、傍晚散步可坐坐歇脚,有用。”
专家们会勘后,进入戏剧院会议室举行闭门讨论。
专家小组讨论后初步认为,“中正纪念堂”园区范围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牌楼、建物、围墙等建筑物具有文资价值,符合登录为“文化景观”条件,部分建物符合登录为“历史建筑”。但在“中正纪念堂”文资身分确定前,仍属“暂定古迹”。
在台湾当局提出将“中正纪念堂”改名为“台湾民主纪念馆”并要拆除“中正纪念堂”的蓝瓦顶、白墙体的回廊后,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于三月六日启动文化资产鉴定程序,将“中正纪念堂”列为暂定古迹,以对抗当局的拆除计划。
台北市文化局副局长李斌表示,当局规定的台湾古迹所要具备的六条标准是:“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重要历史事件或人物之关系”、“各时代表现地方营造技术流派特色者”、“具稀少性,不易再现者”、“具建筑史上之意义,有再利用之价值及潜力者”、“具其它古迹价值者”。 李斌强调,六条标准中,对古迹的年龄没有任何规范。
李斌表示,现场会勘程序之后,将召开有建筑界、旅游界、每天在此活动的市民参加的公听会。
根据《台北市市定古迹指定及废止审查作业要点》,古迹指定所应进行的程序依序为:现场勘查、召开公听会、召开古迹指定审查会议、提交市政会议审议通过做决定、公告通知。
一九八0年建成开放的“中正纪念堂”,占地总面积二十五万平方米,主体是八角造型的纪念堂,并附建戏剧院及音乐厅,还建有牌楼、回廊、角亭、广场、水池等,当年由建筑师杨卓成设计。 多年来“中正纪念堂”已成台北市的地标之一,也是许多大型活动的举办场所,每年元宵节都有花灯展,平时也是民众散步运动的地方,在传出要拆围墙消息后,台北市政府市长信箱收到许多民众来信,要求保留回廊式围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