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8日电 台大医院医务秘书林鹤雄27日表示,赵建铭一审被判有罪后,仍继续停职,是否免职不得任用,须待判决确定。而依照相关规定,赵建铭必须被刑事判决有罪确定,才有可能受到不得任用的处分,不得再担任公立医院医师。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公务人员任用法”规定,曾服公务有贪污行为,经判刑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者,或公务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尚未执行或执行未毕者,有以上状况,不得任用。
赵建铭遭判刑6年,“卫生署”医事处说,这只是一审判决,按医师法,要三审定谳有罪,台北市卫生局或台北市医师公会才会移付惩戒,现阶段赵建铭还是可以当医师。医师公会相关人士洪政武表示,赵建铭被判刑是因为内线交易,他们最关心的是无违反医学伦理。暂时不会讨论赵案,但若三审定谳有罪,赵的执业执照会被废止。
医事处专门委员说,就算医师惩戒委员会认为赵建铭犯罪行为与业务无关,一旦入狱,还是可能影响专科医师资格。
赵建铭月中向“考试院公务员保训会”提出复职覆审的案子,按程序“保训会”需要3个月的作业时间。保障处长李俊生指出,法院追究的是赵的刑事责任,与“保训会”追究的行政责任,两者没有关连。
而赵建铭的惩戒案仍在“公惩会”审议中。部分公惩委员指出,为避免刑事和惩戒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有差距,“公惩会“通常会在受惩戒人的刑事责任确定后,再审议惩戒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