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艺人萧淑慎又吸毒? 检方:若属实将直接入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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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女艺人萧淑慎又吸毒? 检方:若属实将直接入监
2009年10月04日 16: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台湾女艺人萧淑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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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4日电 台湾媒体报道,因吸毒被判缓刑的台湾艺人萧淑慎日前在台湾士林地检署验尿时,被查出有毒品反应。台湾检方今天指出,若经检验属实,萧淑慎将被撤销缓刑、直接入监,检察官也可另罪将她起诉。

  “中央社”引述士检襄阅主任检察官颜乃伟表示,包括毛发、施用药物等相关检体已陆续送往调查局检验,在检验结果未出炉前,检方不便对外说明或做任何揣测。

  萧淑慎于2008年5月间被查出施用一级毒品古柯碱,进台北看守所勒戒49天。同年11月底,她再度被查获施用古柯碱,士检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施用、转让罪将她起诉。士林地院去年判处有期徒刑1年7月缓刑4年,并交付保护管束,且得从事140小时的劳动服务。

  检方指出,萧淑慎在两个月前前往士检报到,进行每两周的例行气相质谱分析法检测验尿时,被测出施用二级毒品的阳性反应。萧淑慎向检察官供称,因长期服用抗忧郁药物,才会被验出毒品反应,强调自己并未吸毒。

  检方表示,士检随后将萧淑慎的毛发及药物送交调查局检验,检验报告预计近日出炉。检察官若发现有施用毒品情事,将依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将她起诉。

  检方指出,检察官侦查一般施用毒品的案件,会将首犯申请强制勒戒,若5年内再度查获,不论次数均会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起诉。假使被告前案已被法官判处缓刑,检察官会在起诉书中吁请法官撤销缓刑,让被告直接入监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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