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3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开始在近期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国台办发言人杨毅今日介绍了有关情况,预计检查组将于今年4月底前完成检查报告并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报告。
杨毅指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和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2010年1月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下简称“投保法”)执法检查。这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12.31”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工作,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举措。
杨毅表示,本次执法检查重点是了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投保法”的总体情况和具体措施,发现“投保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推动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建立健全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充分保障台湾同胞投资权益。
杨毅介绍说,今天是2010年1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华建敏副委员长已率检查组奔赴江苏、广东,明天严隽琪副委员长也将率队赴上海、福建进行检查。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委托北京、辽宁、浙江、山东、湖北、重庆六个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投保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预计检查组将于今年4月底前完成检查报告并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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