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4日电 扁案二审11日宣判后,陈水扁不满判决,23日通过律师向台湾高等法院递状提出上诉,并对延押裁定提出抗告。据悉,台“高检署”特侦组正加紧脚步研究是否提出上诉。
据“中央社”报道,扁家4大案本月11日二审宣判,陈水扁、吴淑珍各遭判有期徒刑20年、并科罚金1.7亿、2亿元(新台币,下同);陈致中和黄睿靓也分别遭判1年2月、1年,并科罚金3000万元与2000万元,黄睿靓并获缓刑4年,应向公库支付1000万元。
一审分别遭判20年、16年的马永成、林德训,二审分别减为11年6月和12年6月。一审获判免刑的陈镇慧,二审遭判刑7月、缓刑2年。
陈水扁23日透过律师向台湾高院递出40页的上诉理由状,指出“国务费”使用依循惯例,并无侵占意图。此外,扁不满无证据可证明他涉龙潭购地案,且前101董座陈敏熏给款1000万元是政治献金,并非贿款,高院却均认定他有罪,对高院合议庭判他有罪部分,全部声明上诉。
此外,台湾高院合议庭18日裁定延长羁押陈水扁2个月,扁律师也一并提出抗告。
另外,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儿子陈致中、媳黄睿靓,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前“总统府”会计专员陈镇慧等人也通过律师表示,将于25日前提出上诉。
吴淑珍、陈致中和黄睿靓三人委任律师均表示,将为三人提出上诉;马永成、林德训委任律师李胜琛也表示,两人对判决结果难以接受,25日将提出上诉。
陈镇慧委任律师林达杰也指出,陈镇慧无法接受需与扁、珍等人共同追缴贪污“国务费”的不法所得,也将提上诉。
特侦组23日下午指出,扁家在瑞士的2100万美元,特侦组今天又收到100万美元,加上先前陆续汇回的款项与证券,特侦组共计收到1451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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