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前国泰金控副董事长蔡镇宇21日指出,陈水扁家族承租国泰世华保管室一事,陈水扁曾托他秘密将里头物品领出,但被他拒绝;更表示自己并不知情保管之物为扁家巨款,与洗钱无涉。
特侦组去年12月24日侦结“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钱案,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包括陈水扁吴淑珍夫妇、蔡镇宇、前国泰世华副董事长李明贤等人;认为扁、珍将新台币7.4亿元的企业贿款藏匿于国泰世华保管室内,而蔡镇宇、李明贤则涉嫌从中协助扁家洗钱。
台北地方法院今传讯李明贤与蔡镇宇。李明贤表示,2003年间,吴淑珍向他介绍兄嫂陈俊英租用国泰世华保管室,不到1个月后,吴淑珍便以请教金融结构债问题为由,“顺便”叮咛他有关陈俊英租用保管室一事,请他务必保密。
蔡镇宇则指出,2006年6月间,陈水扁于官邸内向他表示,由于“人手不足”,希望他能帮忙将保管室内物品领出,当时他认为事涉违法而立刻拒绝;但扁仍将保管室钥匙装在牛皮纸袋内交给他,请他尽量想办法;他回去思考了一夜,隔天赶快托人退回。
对于是否知情扁家保管室内藏匿巨款?李明贤与蔡镇宇皆严词否认,指出银行人员依规不得查知保管室物品内容,证明自己无涉洗钱。
审判长周占春庭末谕知,下次庭讯将于23日上午9时30分起召开,由扁子陈致中、黄睿靓夫妇,传讯扁珍等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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