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7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岛内“靖纪专案”自2006年施行至今,一直是考核警察风纪的依据与淘汰不适任者的机制。过去处理过大至员警涉及制造假车祸、包庇电玩业者、聚赌、出入酒店、喝花酒、收取保护费,小至警员递烟与茶给嫌犯等情形。不过,警员能否出席黑道丧礼等场合,却未有明确规定,“警政署”却表示,“有模糊空间”。
据报道,前“警政署长”侯友宜为整顿警纪,在2006年11月推行“靖纪专案”,每期6个月,至今已迈入第8期。截至2010年5月为止,“靖纪专案”查获警员违法案件共有1357件、1757人,违纪案件2597件、2835人,淘汰了517名警官。
“内政部警政署督察室”指出,“靖纪专案”处理情况很多。例如2009年台北市文山二分局警员陈政圣因急需用钱,伙同友人制造假车祸,抢夺对方财物,被台北市警察局记两大过免职。
而日前发生的双尸命案,该名警员也以两大过免职惩处。
如果员警发生婚外情,也会依照情节轻重,有不同惩处:同居者记大过,发生性行为者记两次申诫,一般交往记一次申诫。倘若警员出入列管场所,或是在KTV有女服务生陪侍,遭检举查证属实,也以记过议处。
“靖纪专案”依警员不同情形有不同惩处,警员累积18次申诫后,即遭淘汰。
依照“靖纪专案”规定,有违纪倾向的警员被列为风纪评估对象后,经两期各为6个月的劝戒与教育辅导仍无改善,则依“警察人员管理条例”及“公务人员考绩法”等规定断然处置。
不过,过去许多警察机关多抱持乡愿心态,让评估对象来回于风纪评估与教育辅导的阶段,不予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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