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昨天召集特侦组检察官开会研究扁案判决,发现台湾高院对“国务机要费”的部分判决理由前后矛盾,且对陈镇慧做出比一审不利的判决,有违法之虞,检方收到正式判决书后将上诉。
法界人士指出,依据高院上周判决逻辑,兆丰金控前董事长郑深池帮吴淑珍从官邸带五千万(新台币,下同)现金请人汇到海外账户、开发金前总经理辜仲谅帮珍“海外理财”等涉洗钱部分,因为那些钱未被认定是重大犯罪所得,郑、辜几乎都可免责。
另一方面,扁律师团也将提起上诉,除主张“国务机要费”可采“大水库理论”,应全判无罪,龙潭、陈敏熏等案,都将主张并不属于“总统”职权,也应判无罪。
陈水扁被控在“二次金改”收贿元大马家两亿元,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传讯元大金控前营运长马维辰作证,马维辰承认多次进出“总统府”与马永成讨论元大合并复华金,但马家是凭实力合并复华金,“从不玩空手道”,也未求助扁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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