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1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公务机要费”、洗钱等六大案,台湾高等法院11日上午宣判,其中陈水扁遭判20年有期徒刑、吴淑珍20年徒刑,由于扁、珍一审均判处无期徒刑,二审刑度与一审有明显落差,也让陈水扁交保的希望越来越浓厚。对于11日扁案二审宣判,中国国民党强调,无论判决结果为何,国民党都尊重,也希望外界能够理性看待。
据报道,合议庭预计在11时召开延押庭,决定至今已羁押500多天的陈水扁是否继续延押。特侦组在10日晚再收到瑞士的银行汇回的700万美元,约为2.2亿(新台币,下同),累计之前收到的4529617美元,总计已汇回约新台币3.5亿元,已超过“海角7亿”的50%。
高院11日宣判的案件包括公务机要费案、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洗钱案、陈敏薰1000万元买官案、辜仲谅送3亿元图利扁家等6案。一审时,扁、珍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各并科2亿与3亿罚金,总计扁家被判处的罚金高达8亿元,还不包括黄睿靓获缓刑条件要先缴2亿元给公库,以及被法院判决应追征、追缴的犯罪所得5亿余元。
本案一审判决后原有12人上诉,但吴淑珍的兄嫂吴景茂、陈俊英上诉后又撤回,2人和一审未上诉的蔡铭杰,成为扁案已判决确定的3名被告。11日共有10名被告宣判,除扁、珍外还包括陈致中、黄睿靓、陈镇慧、马永成、林德训、蔡铭哲、李界木、郭铨庆。此外,珍的好友蔡美利因罹患重病无意识,一审裁定停止审判,成为扁案中唯一未审结的被告。
至于阿扁能否交保,律师团强调,扁家的海外资金已陆续汇回台湾,扁无逃亡之虞,并主张一、二审都调查完毕,没有串证、湮灭证据等羁押事由,力主应释放陈水扁。另一方面,高检署派出重案公诉检察官黄和村、庄正、赖正声莅庭,特侦组则由张进丰、越方如及郭永发,强调查扣犯罪所得是司法应尽责任,扁家犯罪所得是否汇回台湾与扁有无羁押必要,应分别看待。
对于陈水扁二审遭判20年有期徒刑、吴淑珍20年徒刑,陈水扁交保的希望也越来越浓厚,中国国民党11日上午强调,无论判决结果为何,国民党都尊重,也希望外界能够理性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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