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1日电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公务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及洗钱案等六大弊案,台湾高等法院11日上午二审宣判,陈水扁与妻子吴淑珍从一审的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
6月8日,陈水扁被控贪污“外交零用金”一案,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陈水扁无罪。
去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就扁家四大案,一审判决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扁案起诉 一、二审判决比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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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案件 |
起诉罪名 |
一审宣判 |
二审宣判 |
陈水扁 |
‧公务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
无期徒刑 |
20年有期徒刑 |
陈水扁之妻 |
‧公务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
无期徒刑 |
20年有期徒刑 |
扁珍之子 |
‧洗钱案 |
‧洗钱 |
判刑2年6个月 |
判刑1年2个月 |
扁珍之媳 |
‧洗钱案 |
‧洗钱 |
判刑1年8个月 |
判刑1年 |
“总统府”前秘书长 |
‧公务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
判刑20年 |
判刑11年6个月 |
扁办前主任林德训 |
‧公务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
判刑16年 |
判刑12年6个月 |
扁办前出纳陈镇慧 |
‧公务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
免刑 |
判刑7个月 |
蔡美利弟弟 |
‧龙潭购地案 |
‧收贿 |
判刑2年 |
判刑1年7个月 |
力麒负责人 |
‧洗钱案 |
‧洗钱 |
判刑6个月 |
免刑 |
竹科管理局前局长 |
‧龙潭购地案 |
‧收贿 |
判刑6年 |
判刑2年 |
吴淑珍兄 |
‧洗钱案 |
‧洗钱 |
判刑2年 |
一审后提出上诉又撤回,判决确定 |
吴淑珍嫂 |
‧洗钱案 |
‧洗钱 |
判刑2年 |
一审后提出上诉又撤回,判决确定 |
吴淑珍同学 |
‧洗钱案 |
‧洗钱 |
因罹患重病无意识,一审裁定停止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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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美利弟弟 |
‧龙潭购地案 |
‧收贿 |
判刑2年 |
一审后未提出上诉,判决确定 |
*注:灰色区块为判决确定或停止审判部份 |
台湾联合新闻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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