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1日电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公务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及洗钱案等六大弊案,台湾高等法院11日上午10时二审宣判,10时50分许,判决结果正式出炉,陈水扁与妻子吴淑珍均从一审的无期徒刑改判为判处有期徒刑20年。
针对稍早前该台报道称吴淑珍二审被改判14年一事,前方记者介绍,当时报道14年刑期只是吴淑珍被控多项罪名的一部分量刑,最后法院正式二审宣判吴淑珍处刑20年。
6月8日,陈水扁被控贪污“外交零用金”一案,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陈水扁无罪。
去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就扁家四大案,一审判决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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