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008年11月11日下午,经过约6个小时的传讯,陈水扁被台湾特侦组送交收押,待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图为陈水扁被铐上手铐,准备乘车前往台北地院的一刻。 中新社发 黄少华 摄
中新网6月1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水扁、吴淑珍被控“国务机要费”等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上午十点宣判,合议庭随后就召开延押庭,决定至今已羁押526天的陈水扁,是否继续延押。
报道说,迄至昨天深夜,陈水扁家原先存在在瑞士的两千一百万美元,已汇回特侦组指定账户有现金四五二万九千多美元。
其中有陈水扁家在瑞士投资的六十八档股票、债券、基金,昨晚确知有五十档、总金额约七百多万美元已转汇至台湾银行;其余十八档金额约三百万美元,仍在交割中。
根据最新的统计,陈水扁家已汇回一千一百多万美元,进行中的还有约三百万美元,显示扁家积极“营救”陈水扁;台湾高院今天的延押庭,陈水扁是否能停止羁押、获得交保,颇受注目。
据了解,今天的庭讯,陈水扁与律师团将强调扁家的海外资金已陆续汇回台湾,陈水扁无逃亡之虞,并主张一、二审都调查完毕,没有串证、湮灭证据等羁押事由,力主法院应该释放陈水扁。
特侦组对陈水扁是否交保也开会沙盘推演,今天将由台湾“高检署”重案公诉检察官黄和村、庄正、赖正声莅庭,特侦组则派出张进丰、越方如及郭永发,强调查扣犯罪所得是司法应尽责任,扁家犯罪所得是否汇回台湾与扁有无羁押必要,应分别看待。
报道说,今天台湾高院宣判的案件包括“国务机要费”案、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洗钱案、陈敏熏一千万元买官案、辜仲谅送三亿元图利扁家等六案。
一审时,陈水扁、吴淑珍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各并科两亿元、三亿元罚金,总计扁家被判处的罚金高达八亿元,还不包括黄睿靓获缓刑条件要先缴两亿元给公库,以及被法院判决应追征、追缴的犯罪所得五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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