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2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针对台“教育部”11日邀集“内政部”、“陆委会”和“国安会”等单位开会决定,陆生与台湾人结婚后,如果选择以陆配身分来台,因与原先就学事由不同,学校将予退学,台湾留学大陆青年学生发展协会痛批,这种规定是侵犯人权。
针对陆生跟台湾人结婚变为陆配后将被退学,台湾留学大陆青年学生发展协会副会长陈正腾痛批:“当局订出这保守专制、侵害人权的规定,实在令人惊骇。”
台“教育部高教司长”何卓飞表示,陆生来台就学若与台湾人论及婚嫁,不能在台湾结婚,须回大陆结婚。陆生跟台湾人结婚后,只能以一种身分留在台湾,他们可选择以陆生身分继续留在台湾就学,但不能申请依亲居留或团聚,自然无法在台定居取得身份证。
据悉,陆生和台湾人结婚时,如选择陆配身份,则会被原来在台湾就读的学校退学;他们也须经过“移民署”面试等规定,才能以陆配身分来台依亲。陆配要在台湾读大学,则要参加升学考试,不能像陆生以一样申请入学。陆配之前以陆生身份在台湾的大学修过学分不见得会被承认,由各大学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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