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6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草案5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开审,结果“五院”就发生“四院”立场不同的情况。有“立委”表示,台湾“立法”史上,还未看到一个法案如此搞法,送到“立院”来各部门公然对阵、公然叫嚣,完全没有整合。
审查会邀请“考试院”、“司法院”、“法务部”及代表“行政院”的“人事行政局”报告,报告书内容各自捍卫立场,“考试院”更在场散发说帖,寻求支持,场外却有“台湾公务人员协会”穿梭,反对强制考绩丙等定3%的立场。
“考试院秘书长”黄雅榜报告时对于已把司法人员列入考绩法管辖,因反弹压力太大,报告书只字未提。但随后上场报告的“司法院秘书长”谢文定强调,法官独立行使职权,对怠忽职守或违法等应评监督导改善,非施予辅导,否则有干预审判、且有违宪之虞。
代表“行政院”的“法务部次长”蔡茂盛说,“法务部”对检察官已有一套考核标准,若修法办理团体绩效评比,有损司法威信,还有侵害侦查独立之虞。“人事行政局副局长”朱永隆说,对于丙等设3%比例,“行政院”倾向用条件设限,不是比例设限。
“院”际看法相左、官员各拥立场,此外,有“立委”柯建铭质询时痛批,“司法院”希望“考绩法”排除法官,“法务部”希望排除检察官,还有全台公务人员协会在外面虎视眈眈,怎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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