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质疑干预新闻自由 台"个资法"或恢复原版条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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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质疑干预新闻自由 台"个资法"或恢复原版条文
2010年04月23日 08: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2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因“个人数据保护法”遭质疑干预新闻自由,台当局“总统府”、“行政院”、国民党及“立法院”密集沟通补救,都认草案应兼顾新闻自由、人权隐私,决定踩煞车。据悉,今天台“立法院”将变更议程,不会三读“个资法”修正草案。此外,台当局“总统府”和“行政院”倾向由“立法院”提出复议,恢复原版条文,排除对大众传播媒体的限制。

  据报道,台“府院”昨天相继表态,吴敦义昨天早上呼吁“立法院”重新思考,“总统府”傍晚也发表三点声明,认为此次修法“可能对新闻自由造成过当限缩”,建议行政与立法部门“宜考虑透过适当程序,采取适当作法,化解疑虑”。“府方”人士私下表示,“个资法”修正遭舆论强烈反弹、社会更有不同声音,政府审慎面对此一问题,也同意“修法程序应缓一缓,让各界有更充分、更细致的讨论”。

  “立法院长”王金平也表示,今天院会处理到第五案“刑事妥速审判法草案”就宣布休息,“个资法”如何解套,留待下周二“院会”决定。

  民进党团也在研究针对争议条文提复议,但顾及该法案攸关人权保护,担心落人口实,并不打算以党团名义,可能由朝野“立委”联署共同提出复议。民进党团干事长李俊毅认为,二读通过的“个资法”修正草案,确实没照顾到新闻自由。

  台“行政院”高层透露,吴敦义昨天下午在秘书长林中森安排下,与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书记长林鸿池研商,决定今天中午由党政平台开会讨论两全之策,他并责成秘书长林中森与“立院”协商。

  高层指出,包括让法案走完三读程序再提修正案、或三读后由“行政院”提出复议等方式,都会造成严重的负面效果,因此倾向由“立法院”提出复议。

  另外,台“法务部”已着手研究,恢复“行政院”原版第九条明定,“大众传播业者基于新闻报导搜集数据,可以不必告知当事人”的条文;至于法案是否也排除民代,也将一并讨论。

  据悉,吴敦义与“立院”研商时表示,“行政院”送的原版第九条明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为前项之告知当事人:其中之一,大众传播业者基于新闻报道之目的,而搜集个人资料”,但因为这部分后来被拿掉了,才会引起批评。

  吴敦义强调,“个资法”引发争议,其中有些是误解,今天行政、立法部门将透过党政平台会商量厘清,“绝对不能妨碍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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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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