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9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高等法院9日上午进行陈水扁涉犯贪污言词辩论,陈水扁表示,台当局前“财政部长”林全、前“行政院副院长”叶菊兰都不是他决定的人事,而是当时的“行政院长”游锡堃所做的决定。
由于扁的延押期到本月23日届满,据了解,合议庭有可能在扁部分辩结后,于晚上接续召开延押庭,听取检辩意见,再于扁还押后,决定于6月11日宣判前,是否让扁交保。
高院审理扁家弊案的审判长邓振球,上午提讯陈水扁进行二审时的最后一庭,莅庭的检察官论告近2小时后,近中午时分,由陈水扁先行辩论,扁坚持站在辩论,先推崇合议庭法官有“人权法官”之称,再陈述程序正义的重要,炮火猛烈的批评特侦组检察官,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并指检方罗织罪名。
扁说,检方辩论时的论告书,根本是“罪刑自订”,内容犹如推论小说,表示无罪推定,换成他就成了有罪推定,陈水扁在辩论一开始,重提马英九市长特别费案的无罪定谳判决,为自己自辩,指马英九大水库理论中,所谓的公益捐款,根本是马二次市长选举后的补助款和剩余款,与所领的特别费无关。
扁感叹说,为何马英九可以,他就不可以,检方明显要把他政治责任与法律刑事责任画上等号,陈水扁表示,授权不等于连带,也不等于是共犯,这是什么时代了,竟还有“连坐法”,强调太太(吴淑珍)做的事,竟要他负起刑事责任。
扁说,林全的派任根本不是他的决定,而是游锡堃所做的决定,此外,包括前“行政院副院长”叶菊兰的人事,也是游锡堃决定的,扁话锋一转,指金融人事他又如何管得着,批评检方把他的领导人职权无限上纲。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