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9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岛内金控业者卷入陈水扁家相关弊案,台当局“监察院”调查报告认为,“金管会”延迟不做行政处分,“处理标准不一致”。“金管会”昨天说,相关涉案人员都已展开行政调查,将尽快处理。
“金管会主秘”萧长瑞说,涉及“二次金改”弊案与扁家洗钱案的金融业负责人共五人,包括元大金前董事马维建、马维辰,国泰金董事长蔡宏图、国泰人寿副董事长蔡镇宇与国泰世华银董事李明贤,“金管会”先后约谈过这些人,请他们“陈述意见”。
“金管会”是否对马、蔡两大金控家族祭出行政处分,萧长瑞不愿置评,只强调,未来若结果出炉,会说明处分或不处分的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元大证券前董事长杜丽庄涉及元大结构债案被起诉,“金管会”解除杜的职务。“行政院诉委会”却以案发逾三年,“行政裁罚权”失去时效为由,撤销“金管会”的处分。
萧长瑞说,为避免重演杜丽庄事件,“金管会”必须先厘清有没有逾时,才能做出最后裁罚决定。萧长瑞解释,过去的中信金红火案、或元大结构债案,是“金管会”自行发现弊端,或认定涉及违法而移送的案件,经过检调侦办起诉,由于违法违规事实明确,“金管会”处分较迅速。
“二次金改”与扁家洗钱两案都是特侦组调查发现,“金管会”需要进行行政调查,才能决定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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