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23日开庭审理陈水扁被控贪污机密“外交”款案。台当局前“外交部长”黄志芳证称,陈水扁“出访”的经费均依循往例办理,但机密“外交”行程与私下“外交”馈赠,他并不清楚。
特侦组去年9月起诉陈水扁指出,陈水扁于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间,先后11次利用“出访”机会,将“外交部”提供的10万美元零用金,每次扣留其中3万美元,汇往海外供儿子陈致中留学使用。
全案因涉及“外交”机密事务采不公开审理。庭讯自昨日下午2时30分起至晚间近8时才结束,历时5.5小时。
台北地方法院传唤黄志芳与吴淑珍胞兄吴景茂作证。据了解,黄志芳告诉法官,陈水扁“出访”的经费均依循往例办理,至于扁的机密“外交”行程与私下的“外交”馈赠,他并不清楚。吴景茂则证称,他与吴淑珍并无美金的金钱往来,对扁家的美金来源也不清楚。
合议庭订于30日传唤前“外交部会计长”杨清吉、杨德川等4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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