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0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立法院”将审查“检察总长”人事案,虽然特侦组多数检察官先前已表达尊重新任“总长”用人权的态度,不过,据了解,包括特侦组主任、被称为“最牛发言人”的陈云南等少数检察官辞意甚坚,他们的去留还有待新任“总长”决定。不过,一名“特侦二班”检察官认为应尊重新“总长”的用人权。
陈云南是特侦组的原始成员,担任特侦组主任及发言人近三年,他之前曾向前“检察总长”陈聪明请辞三次,主要是他负责庞大的行政工作及与媒体沟通并不顺畅,以及没有足够时间陪伴家人等原因,但最后获得陈聪明慰留。
另一名“特侦一班”检察官林嚞慧据传也有意求去,林嚞慧在陈水扁弊案侦办之初,即负责拟定该案的侦查计划,在扁案中着力甚深,相当受到陈聪明的信任。
但特侦组先天资源不够,外界的支持及支持也不足,甚至出现诸多的抹黑与谩骂,让林嚞慧在全力办案之余,觉得心理上“很累”,因此他曾两度向陈聪明请辞。加上扁案已历经四波的起诉,侦办已告一段落,因此也有倦勤的意思。
不过,特侦组绝大多数的检察官都认为应尊重新“总长”的用人权,个人的意愿应放在第二顺位,等新“总长”上任后,再决定如何重组特侦组,目前特侦组绝对没有所谓“集体请辞”的问题。
另一名“特侦一班”检察官表示,个人去留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把手上的工作做好并持续推动。由于特侦组侦办的都是重大而复杂的案件,“不能说走就走,把案子丢给别人”,至少也要衔接一段时间,把案子交接清楚再离开,才是负责的态度。
一名“特侦二班”检察官指出,检察官不是政务官,根本不需要与“总长”同进退,特侦组的人事,应尊重新“总长”的用人权,等新“总长”决定哪些人留用,再谈个人意愿也不迟。
据了解,特侦组成立时,原规划检察官“两年一任”为原则,但现有十四名检察官,除了陈云南等五名“特侦一班”检察官外,其余九人到任都不满一年,其中“特侦三班”检察官蔡秋明、赖正声及林达,到任才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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