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5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金改弊案,四日开庭传讯被控帮陈水扁家族洗钱、隐匿犯罪证据的国泰世华银行董事李明贤、台当局前“总统府”资政吴澧培、前兆丰金控董事长郑深池等八人全部否认犯罪。吴澧培律师甚至说,特侦组毁诺欺骗,当初答应若汇回一百九十一万多元美金,就不列被告,结果仍遭起诉。
昨日下午,法官传讯前中华开发金控总经理辜仲莹、开发金财务长邱德馨、前兆丰金控董事长郑深池、前高兴昌监察人吕和霖、前国扬董事长侯西峰、高兴昌董事长吕泰荣、国泰世华银行董事李明贤、前“总统府”资政吴澧培,就起诉犯罪事实进行答辩,都不认罪。
被诉帮扁家找人头购买“宝徕花园广场”的侯西峰说,他很能体会陈水扁夫人吴淑珍要借用他人名义买屋的困扰。因为从事房地产建筑业,最困难的就是土地开发,很多地主知道建商名字后,就会想阻挠达到提高价格目的,建商才借用他人名义签约购买,待收购完毕再过户回公司名下,正因这样才找好友吕泰荣帮忙,只是单纯介绍登记名义人,解决吴淑珍的困难。
侯和吕都说,以扁曾任市议员、“立委”、市长、律师,怎可能没钱买屋,三、四千万元对扁来说不成问题,且一年后就要过户回去,所以就答应帮忙,说他们涉及帮助洗钱实在冤枉。吕和霖则说,她不认识扁家人,弟弟找她帮忙,一定有他的判断。
李明贤辩称,当初根本不知道陈俊英和吴淑珍的关系,只知道是吴淑珍介绍来租用保管室,监于新光银行外泄赵建铭世界卡信用卡资料,遭“银行局”处罚禁止发卡至少一个月,基于保护银行的立场,才把陈俊英已结清的全部资料放在台中家中和台北宿舍,后来找到时就主动提出,被起诉故意隐匿、销毁陈俊英租用保管室资料,觉得非常冤枉。
辜仲莹说,他绝对没有要违法协助吴淑珍洗钱,当初帮吴淑珍汇款,纯粹只是理财的行为,检方的起诉是极大的误会及冤枉。邱德馨则说,她不知道吴淑珍汇款的钱是否为重大犯罪所得,何况当时是扁第一任领导人任内,根本没有任何有关扁涉贪的消息报道,她仅受辜仲莹所托提供帐户,未实际参与汇款。
郑深池则说只是依吴淑珍的请托帮助换汇,当初还是他先托友人在海外汇款后,吴淑珍才把等值金钱交给他,为偿还朋友代垫付的钱,才未经由银行管道汇款,当时他根本不知吴淑珍涉及官商勾结的机要费,“那时只是单纯做换汇的动作,从未怀疑珍给我的钱,是重大犯罪所得,否则我绝不会帮她做这种事。”最后应讯的吴澧培说,他不认罪,没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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