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3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向台湾高等法院声请解冻遭扣押财产,高院13日裁定解冻吴淑珍账户内463万余元(新台币,下同)。特侦组主任陈云南指出,特侦组尊重法院裁定,决定不提抗告。
特侦组日前查扣扁家部分在台资产,包括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及7笔房地产,共计2亿9465万3290元;吴淑珍、儿子陈致中、儿媳妇黄睿靓以财产被冻难以生活为由,向高院声请撤销财产扣押处分。
高院审理后,认为吴淑珍每月生活费支出应以12万2000元较为适当,裁定酌留6个月的生活费用73万2000元,再加上律师费用390万元,特侦组须解冻吴淑珍帐户内的463万2000元现金。
至于陈致中、黄睿靓夫妇部分,高院则表示特侦组先前仅扣押2人定期存款及股票,尚保留致靓2人活储帐户内现金,分别为208万4752元及269万6135元,另外2人也尚有每月工作薪资,应足以支付生活所需,因此驳回2人解冻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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