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5日电 台当局“监察院”调查“检察总长”陈聪明失职案,预计本周召开审查会。据悉,针对其与黄芳彦关系,“监察院”将以违反公务员服务法规提出弹劾案。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监委”曾考虑对陈聪明提出纠举,让上级机关做出调职处分,最后考量“检察总长”为特任政务官,决定以弹劾处理;若弹劾案成立,“法务部长”王清峰可依法对陈聪明做出停职处分。
“监委”去年三月启动调查,厘清陈聪明是否纵放陈水扁家族弊案关键证人黄芳彦,除了约询陈聪明和特侦组扁案检察官之外,也约了台湾名嘴,了解鱼翅宴始末。另外,“监委”找到黄的邻居,确定陈聪明和黄芳彦多次见面,证实两人“很熟”,陈还被人证实多次进出黄宅。
依据台当局“公务员惩戒法”规定,若惩戒案情节重大,就会被停职处理。“公惩会”也可以通知“法务部”,先停止陈聪明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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