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监察院”15日针对陈水扁机要费案,纠正“行政院主计处”。“监委”认为“机要费不是特别费”,痛斥陈水扁“辜负人民所托”。
“监委”马秀如、沈美真和“监察院长”王建煊在调查报告指出,“主计”处理机要费案“迟未派人调查”,且对“审计部”函请处理藉词推诿,不但不厘清机要费的性质,反以不相干的大法官会议解释来混淆视听,违失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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