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7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云林县口湖乡妇女吴富美交付贿款给朋友王绣绢,要王向亲友贿选,支持某候选人,前后共发出13000元(新台币,下同),2人坦承犯行。昨天连同收贿卖票的选民共9人被起诉,吴被求刑3年,并科罚金500万元,王绣绢指定向公益单位支付20万元。这也是云林县“三合一”选举第一起贿选被起诉案。
检方指出,吴富美于“三合一”选举抽签后,拿15000千元到王绣绢住家,要她代为以每票500元向亲友邻居贿选,王即依吴指示,除了一家“不要发”(可能买不动)之外,再按熟识亲友及住在湖东村12邻的邻居家中投票数,发出500到1000元不等的贿款。
王绣绢坦承共向7户买票,发出12000元,扣除自己家中2票的钱,其余所剩2000元再交还给吴富美,检察官考虑她犯后态度良好,请求减轻其刑,指定她交付20万元公益善款。
收贿的7人也供称所收的钱都花光了,但他们主动缴回贿款,检方求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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