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3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对于外传台特侦组认定陈水扁之子陈致中曾在多份重要文件上签署,显示其是参与洗钱的CEO,而非他所对外宣称的“支配者”角色,陈致中接受媒体访问时再次强调,是母命难违,并痛斥这样的报道跟杀人没两样。
扁家牵扯的机要费、洗钱、南港展馆、龙潭购地四大弊案,台北地方法院在今年9月11日一审宣判,陈水扁重判无期徒刑、罚金2亿元(新台币,下同),褫夺公权终身,吴淑珍也判处无期徒刑、罚金3亿元,陈致中、黄睿靓以及亲属、部属也分别判处不等徒刑,目前全案在高院审理中。
另外,吴淑珍等人涉及伪证罪等案,高等法院订24、25二日,连续两天密集审理,将传讯吴淑珍、陈致中、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熏等5人。
媒体报道指出,扁家洗钱案传出重大进展,经过一年多的等待,瑞士联邦检察署终于在日前将扁家海外2千1百万美元(约台币7亿)的账户资料,辗转送抵特侦组,经初步检视,相关资料内容与检方调查结果几乎相同,印证陈致中在2007年,指示妻子黄睿靓与瑞士美林银行日内瓦分行签订信托契约,在开曼群岛成立宝昌公司,陈致中身兼主要受益人及账户授权代理人,控管账户资金流向。
这份瑞士司法互助数据显示,陈致中曾在多分文件中签名,委托瑞士苏格兰皇家库斯银行、美林银行等机构,设立Galahad Management、宝昌(Bouchon Ltd.)两家公司洗钱2108万美金。检方认为,这份文件对于厘清扁案及海外洗钱过程相当重要,证实他在扁家洗钱案扮演重要角色,不只是人头,而是主导海外洗钱的CEO,将在文件翻译成中文后,在近期内,把这份证据呈送高等法院,作为法官审理扁家洗钱案的依据。
不过,陈致中22日露面驳斥说,他无可奈何,并再次澄清说,“我的母亲使用我跟我太太的名义,当然我们在文件上签名,或者是有做联系,这个是事实,但是这个东西,怎么会去导出,他的标题的结论说,你包办、你主导、你是CEO、你是全权处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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